吕温

朝代:唐朝 吕温

吕温(771~811) 字和叔,又字化光,唐河中(今永济市)人。德宗贞元十四年(798)进士,次年又中博学宏词科,授集贤殿校书郎。贞元十九年(803),得王叔文推荐任左拾遗。贞元二十年夏,以侍御史为入蕃副使,在吐蕃滞留经年。顺宗即位,王叔文用事,他因在蕃中,未能参与“永贞革新”。永贞元年 (805)秋,使还,转户部员外郎。历司封员外郎、刑部郎中。元和三年 (808)秋,因与宰相李吉甫有隙,贬道州刺史,后徙衡州,甚有政声,世称“吕衡州”。曾从陆贽治《春秋》,从梁肃为文章,学有渊源。其文俊拔赡逸,颇有文采,《旧唐书·吕温传》称其文“有左丘明、班固之风”。与柳宗元、元稹等相厚,在衡与石鼓书院李宽、衡岳寺灵澈、九真观田良逸等友善,乐道参玄。尝奉敕祭告南岳。卒后,刘禹锡将其诗文辑为《吕衡州集》二十卷,后有《吕和叔文集》行世,《全唐诗》收其诗二卷百余首。 吕温在法律思想上强调明刑立威,认为治理国家必须“权之以法制、董之以刑罚”;但又认为刑罚是道德的辅佐,刑罚的运用必须服务于“导之以德”,以达到使人“迁善远罪”的目的。为了维护封建法制的严肃性和力求执法公正,他提出了两个主张:①反对“功臣恕死”的规定,认为功不可以不赏,罪不可以不刑;信赏必罚是天经地义。如果有功勋的人犯了死罪予以免死,或者没有犯罪而先行恕死,乃是弃信废刑,挠权乱法,以罪宠人。这样不但不能劝善惩恶,反而会鼓励犯罪,对国家对功臣都将有害无益。②反对纳粟赎罪的规定,认为刑赏是国之大本,不可不严肃对待。汉代曾用过纳粟的办法除罪拜爵,但那是“杂霸道而隳王制,昧宏规而狃小利”。以之拜爵,固然毁坏了有功必赏的规定,以之除罪,更是废弃了有罪必罚的法律,是对残贼之徒和□宄之党大开免罪之门,使凶人酷吏可以肆无忌惮地为非作恶。这样,刑法规定得再严,甚至“临以斧钺,驱于鼎镬”,也是不足以立威的。

同时代诗人
卢贞

卢贞,唐代诗人。字子蒙,生卒年不详。《全唐诗》卷四六三有卢贞小传云:“卢贞,字子蒙。官河南尹。开成中,为大理卿,终福建观察使。诗二首。”所录二首诗为:《和白尚书赋永丰柳》、《和刘梦得岁夜怀友》。《全唐诗》所收二诗及卢贞事迹见宋计有功《唐诗纪事》......

张抃

张抃(?-757)孝昌(今孝感)人。唐朝将领。为张巡属下裨将。玄宗天宝十四年(755年),三镇节度使安禄山叛变,张抃从真源令张巡守雍丘。肃宗至德二年(757年),安禄山部将尹子奇攻雎阳,张抃又随张巡协守该城。旋奉命突围至彭城,向许叔冀求援,许叔......

朱景玄

朱景玄,唐朝武宗会昌(841-846)时人,吴郡(今江苏苏州)人,元和初应进士举,曾任咨议,历翰林学士,官至太子谕德。诗一卷,今存十五首。编撰有〈唐朝名画录〉。 〈唐朝名画录〉是一部以分品列传体编写的断代画史,开创历代画史编写的先河,对后代产生......

程弥纶

程弥纶,唐朝人,开宝间进士。《怀鲁》是 唐 代诗人 程弥纶 所作诗词之一。......

卢宗回

卢宗回,生卒年不详。字望渊,南海(今广东广州)人。少时读书废寝忘食,善学不倦,同舍生见其所作,嫉之,假他事殴辱。宗回逊谢,恬不与较,由是为乡党所重。登元和十年(815年)进士第,官终集贤校理。以父疾归,卒。事迹散见《唐诗纪事》卷四八、《广东通志......